对产品负责/对客户负责
我们承诺:
自顾客收到产品之日起7日内(以发票日期为准,如无发票以发货清单日期为准),如符合以下条件,我们将提供退换货服务:
1、收到货物当场发现有包装破损、产品表面损坏等质量问题,经确认属实的;
2、货物与订单不符的;
3、客户在安装、敷设及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,经确认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;
4、未按照合同要求(超出合同约定3个工作日内)交货的;
特别说明:
1、为了保障您的权益,建议您尽量不要委托他人代为签收;如由他人代为签收而没有在配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验货,则视为您所订购的产品无任何问题;
2、签收产品时,如发现有任何异常,请及时拨打厂家热线;
3、发票为增值税发票,开具发票需提供公司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(三证合一的客户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、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、电话、开户行和账号。